万年历

国家规定

2020/4/1 16:11:25
万年历日历:国家规定知识
国家规定知识
2020产假最新规定

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出来了,准备休产假的朋友们赶紧来瞧瞧2020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吧,不同地区休的产假时长不同,所以要看清楚自己地区的产假规定,还有自己公司的产假安排才行哦,还带来了2020年关于我国产假的工资规定,快点来看看吧。

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 2020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020年各省市产假最新规定出炉

四川: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重庆: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晚育并只生育-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

北京、上海: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天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I资的奖励。

湖北: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湖南: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男享受护理假15天。

广东: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产妇除字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

山东:妨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辽宁: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江苏: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浙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

安徽: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福建: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妨产假为135日至180日, 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

黑龙江: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日, 男职工字受护理假5至10日。

吉林: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2020年关于我国产假的工资规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至于产假期间男方能否休假照顾在广东省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劳动法律师团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且<4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且<6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且<8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职工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探亲假比起年假来说,天数越长,有更多陪伴家人的时间,但是要求比年假严格,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探亲假,而且探亲假会根据时间出不同的规定安排。那么,职工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是怎样的呢?想知道国家规定职工探亲假多少天,就来看看的介绍吧。

职工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国家规定职工探亲假多少天

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是否包括公休日

20天的假期包括了周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相关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2、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探亲假待遇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重庆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重庆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出来了,还不知道探亲假该怎么休,自己是不是符合休探亲假条件的朋友们快点来看看了。我们外出工作,因为工作性质的远近的问题总是与家人聚少离多,探亲假很好的解决了我们无法回家的时间问题,而且还是带薪假期。接下来和一起去看看重庆探亲假工资发放标准吧。

重庆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

探亲范围和条件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参加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职工;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三)《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养父母;职工父母死亡或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后,在16岁前的大部分时间,就受其供养,现仍与职工保持联系,并经公证机关证明,确属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四)《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具体办法可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双职工都具备每4年探望父母条件的,男方探望父母时,女方可一同探望公婆;女方探望父母时,男方可一同探望岳父母。但在改探望公婆或岳父母后,本四年内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六)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一般是指同居住在本市(近郊六区)本县(远郊区、市)区域内的,或者虽跨县(区、市)居住,但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就应视为父亲或母亲和职工配偶同居一地。这类职工在按规定探望配偶时,能够同时探望父母,就不再享受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七)职工父母分居两地,职工只要同其父、母中的一人居住在一起(是指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就不能再享受探望在外地的父亲或母亲的待遇。

(八)职工与养父母或亲生父母同居住在一起(是指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就不能再享受探望在外地的亲生父母或养父母的待遇。

(九)抚养职工长大的养父母已经死亡或离婚,职工可以享受每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十)职工的配偶已经死亡或离婚,尚未再婚,如原与配偶同居一地的,在配偶死亡或离婚当年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应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如原系分居两地,当年未探望过配偶的、当年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十一)双职工分别在两地工作,一方享有寒暑假或年休假的,应由享受假期待遇的一方,利用寒暑假或年休假回家探亲。如其休假期短于探亲规定的假期时,可按照探亲假期规定给予补足,另一方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但是,如果无休假制度一方,因工作流动性大,单位无力解决探亲家属宿舍的,或者享有休假的一方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开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如患病、女职工怀孕、生小孩等),利用休假探亲确有困难的,经其所在单位出据证明后,也可以允许无休假制度一方享受探亲待遇。

(十二)双职工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有一方享受探亲待遇,夫妇已经团聚,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至于探亲假给哪一方,可由职工与单位领导商量确定。但不允许“双探”。

(十三)职工进入大专院校学习,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学习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的,如本人符合探亲条件,利用寒暑假回家探亲,可由原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一次往返路费。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的,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十四)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或者退休、退职后,又应聘重新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十五)职工出国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国家有回国探亲的具体规定,在国内的一方不应再享受出国探亲待遇,也不能改为享受每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

(十六)双职工原在一起工作,其一方送到外地在职培训达一年以上,并还需继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应由本人利用学习假期到配偶所在地探望,准予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十七)双职工原在一起工作,以后一方借调到外地工作达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一年以上,并需继续借调的,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待遇。

(十八)新婚职工,夫妻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在结婚的当年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次年可以享受。

(十九)职工父母离婚,经法院判定,职工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现随其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已经死亡,该职工可以按探亲规定探望在世的亲生母亲或父亲。

(二十)本市职工的配偶或父母在西藏工作,享受休假制度,可以利用休假期间回内地与配偶或父母团聚,因此,职工不再享受进藏探亲的待遇。

(二十一)见习生、实习生、试用人员,在见习、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重庆探亲假工资发放标准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庆探亲假的天数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教师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不过不同群体探亲假规定和天数不一样,那么教师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是如何的呢?教师探亲假车票报销吗?和一起去了解下吧。

教师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教师探亲假车票报销吗

1.申请人填写《在职职工探亲假审批表》;

2.所在单位负责人对教职工的婚姻状况、探亲对象及其住址、假期时间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申请人将《审批表》(一式两份)送至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

4.人事处审核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汇总在校园网主页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持人事处审核后的《审批表》和票据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标准按财务处的规定执行。

探亲假是否扣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即探亲假属于带薪假期。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按照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团聚的,每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费全程报销,未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给路程假,路费全程报销,已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费超过本人工资百分之30部分,予以报销。


上海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我们的生活中除了繁忙的工作,还有各种各样的假期在帮我们放松,对于那些离家远的朋友,法定7天的假期可能不能解决你思乡,但是探亲假一定可以。那么,上海探亲假有几天2020?接下来和一起去看看上海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吧。

上海探亲假国家规定2020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对本市职工探亲待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扶养职工长大的亲属,即职工在十六周岁以前的绝大部分时间内生活的主要抚养者。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二条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第三条 《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的。

第四条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第五条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休假,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正常生产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以后,又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双方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第六条 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第七条 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另外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八条 已婚职工在探望配偶的当年,又探望居住在同一方向的父母的,一般应该一次给假,假期按规定合并计算。

第九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部分自理,超过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计算月标准工资时,应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十条 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第十一条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增加人员编制。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有特殊情况要办理续假手续;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探亲路费的开支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第十五条 本市各区、县、局集体企事业和街道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可参照《探亲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起施行。本市过去有关探亲假方面的规定,如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上海探亲假有几天2020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若与父、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

1、已婚职工探亲假的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个别职工如因探亲旅途往返时间太长,自愿2年探望一次的,应给予60天假期。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未婚职工探亲假的规定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职工探亲路费如何负担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上海探亲假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探亲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探亲假最新规定

探亲假也是我国规定劳动人员依法享有的假期之一,不过享有探亲假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探望的对象不同给予的探亲假时长也不一样,那么2020国家规定探亲假多少天呢?下面是带来的2020年探亲假最新规定,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探亲假最新规定 2020国家规定探亲假多少天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探亲假请假条格式及范文

请假条

XXXXXXX:

我叫XXX,今年XX岁,系XXXXXX员工。

我计划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回家探亲,时间为1个月,望批准为盼。

请假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我于xx年月日,回家探亲,望领导批准

署名

日期

探亲假请假条格式及范文: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 x月x日至x年 x月x日休探亲假 X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探亲请假条格式范本探亲假条(交人事处)姓名 企业 去向 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探父母) 探亲假天数 路程假天数 请假起止日期 销假时间。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

探亲假条(交财务处)姓名 企业 去向 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探父母) 探亲假天数 路程假天数 请假起止日期 销假时间。部门领导签名年月日人事处盖章。